时间:2017-12-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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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编
为进一步调动公司在实验室工作同学参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现将2017年度安全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评选对象为2017年度在实验室工作的公司在册员工、员工。
安全先进个人名额不超过10人。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较强的安全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国家、学校及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
2.具有较高的理论知识和实验技术水平,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在实验室安全工作中发挥示范、榜样作用。
3.积极参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4.年度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三、评选办法
1.候选人可通过所在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的办法产生。
2.推荐或自荐安全先进个人需提交书面材料(见文末附件《化学公司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3.公司召开院综合管理委员会会议对各单位上报的名单进行综合评议产生本年度安全工作先进个人。
4.公司公示候选人获奖结果。
四、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来的化学公司安全先进个人颁发证书及奖金1500元。
五、申报截止日期
推荐或自荐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请将“化学公司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电子版于2017年12月15日前发到ndwang@pku.edu.cn邮箱。未按时提交申报表的候选人将不能参加评选。